信用违约掉期,信用违约掉期有几个交易对手方
信用违约掉期简介
在金融市场中,信用违约掉期(CDS)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允许投资者对某一债务工具或参考实体的信用风险进行对冲。这种衍生品最初由摩根大通银行在1994年底创造,用于转移信用风险。以下是对信用违约掉期及其交易对手方的详细解析。
1.信用违约掉期的起源与发展
在1994年底,摩根大通银行为了规避监管要求的高昂风险准备金,创造了一种新的金融工具。该工具允许摩根大通银行支付保费给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并在美孚公司发生支付违约时,由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向摩根大通银行进行赔付。这种安排后来演变成了信用违约掉期。
2.信用违约掉期的交易机制
信用违约掉期的交易涉及两个主要当事人:买方和卖方。买方支付保费给卖方,以换取在参考实体违约时获得赔付的保障。卖方则承担了违约风险。
3.信用违约掉期的交易对手方
在信用违约掉期交易中,通常有两个交易对手方。第一个是买方,即购买信用保护的一方,通常是为了对冲风险或投机目的。第二个是卖方,即提供信用保护的一方,他们通常对参考实体的信用状况有信心,因此愿意承担风险并收取保费。
4.交易对手方的风险控制
交易对手方的风险控制是信用违约掉期交易中的关键环节。卖方需要对买方的资信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其有能力支付保费并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履行赔付义务。卖方还需关注市场风险,如参考实体信用状况的变化。
5.交易对手方的变更与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交易对手方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例如,基金管理人可能需要临时调整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6.交易对手方的监管要求
从交易安全角度看,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的限制性要求。例如,外汇交易中心机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不得与同一交易对手方就同一交易标的直接或间接进行反向交易。
7.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处理
在交易过程中,若剔除的交易对手方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若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
8.信用违约掉期市场的现状与未来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信用违约掉期市场也在不断壮大。市场参与者需关注信用风险,确保交易安全。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市场机制的优化,信用违约掉期市场有望迎来更健康的发展。